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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21号)

2022年04月01日 09:25:50 编辑:

3月3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80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651例,共计新增感染8454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因人员流动和聚集引发疫情传播,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返吕

清明节是返乡人员流动高峰期,人群聚集将增大感染病毒风险,提倡外出人员非必要不返吕,倡导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代为祭扫等绿色祭扫,降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

二、非必要不离吕

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吕,特别是不前往有病例报告的地区开展祭祖活动。不组织、不参与家族式大规模扫墓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活动。

三、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机关、企事业单位不集中组织祭扫等聚集性祭扫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监督和劝阻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不文明祭祀行为,争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移风易俗的带动者、疫情防控的引领者。

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做好个人防护

请广大居民增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严格落实收寄快递物品消毒及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文明祭祀、从简从俭,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好吕梁阵地。

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