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的公示
2022年04月14日 10: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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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我市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规定和国家防办《关于核报2022年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国讯办电〔20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吕梁市县两级防汛抗旱责任人、重点防洪城市和县城防汛责任人、大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和重点河道(段)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汛情旱情,根据防汛抗旱需要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予以责任追究。
吕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