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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移风易俗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年04月21日 10:10:25 编辑:

1.吕梁市汾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贺海庆违规为其子操办婚事问题。2021年10月,贺海庆在向组织申报为其子操办婚事,其后超出申报内容分批宴请200余人,并违规收受礼金2万余元。2022年1月,贺海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缴。

2.吕梁市交口县桃红坡中心校副校长刘智森违规为其父操办丧事问题。2021年7月,刘智森在为其父操办丧事过程中,未按规定向组织申报,宴请300余人,并违规收受礼金5400元。2021年7月,刘智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缴。

3.吕梁市岚县城内村支委委员范五生、王建生制止大办丧葬事宜不力的问题。2021年12月,岚县城内村村民冯某在为其母办理丧葬事宜,大讲排场,仪式奢华,相关场景在网络上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该村分管移风易俗工作的支委委员兼村委副主任范五生和村支委委员兼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王建生,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相关问题没有及时制止、纠正和报告。2021年12月,范五生、王建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吕梁市孝义市交警大队市区二中队工作人员张照吉违规为其父操办寿宴的问题。2021年5月,张照吉在为其父办理60岁寿宴过程中,宴请200余人,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赠送的礼金46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张照吉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缴。

5.吕梁市柳林县自然资源局测绘股副股长刘小明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2021年5月,刘小明在为其子操办婚事过程中,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先后分两次宴请360余人,违规收受礼金1万元。2021年6月,刘小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