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扶贫资金监管的堤石
随着精准脱贫项目审批权的逐步下放,我市对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日益加强。监管方式主要以专项检查、日常抽查、绩效评估等为主,还开通了“12317”投诉举报电话,直接受理各地群众反映情况,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
当前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将更大,项目也更多,加强扶贫开发领域资金监管,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基石刻不容缓。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专人、专账、专户管理,并建立公示公告制度。实行资金封闭运行,重点项目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坚决杜绝使用虚假和不合规票据报账问题。
严格项目管理,要规范扶贫项目库建设,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严格实行扶贫项目检查验收考核制度,采取政府领导、扶贫领导组与主要单位共同参与的办法组成验收小组,对每年完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实行严格监管,使扶贫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