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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核查方案 定责任领导 定办案民警 定工作措施 定查证时限 定查实结果

方山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2018年07月21日 20:00:06 编辑:

本报讯 5月25日,笔者从方山县扫黑办获悉,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后,方山县扫黑办和县纪委监委、组织、法、检、公、司以及各乡镇及时制定实施了线索核查工作制度,定核查方案、定责任领导、定办案民警、定工作措施、定查证时限、定查实结果,深入发动群众,坚持主动进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将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努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目前,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战果,共接收到案件线索36条,其中省转线索4条、市转线索6条,并成功打掉分别以严某某、刘某某为首的2个恶势力团伙,共破获案件8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深入动员,积极部署。全国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方山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公检法司等单位一把手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的同时,下发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打击重点、实施步骤、工作机制、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与此同时,县财政将先期启动经费50万元和举报奖励经费50万元纳入预算。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县扫黑办在县城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立了三个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开设了微信举报平台。县公安局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组建了专门的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全面负责公安部、省、市“扫黑办”转办的案件线索及自行摸排线索工作,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以及其他重大案件的侦办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成员单位也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扎实开展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摸排和各自管辖的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该县采用多种形式,通过集中宣传、张贴通告、悬挂条幅、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打击的重点人员、领域、案件等,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辖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县扫黑办、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扫黑除恶宣传重点、各乡镇、各部门举报电话和信箱以及宣传标语。并于3月1日,在县国旗广场举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随后,各乡镇也利用民间集市,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县张贴“扫黑除恶”联合通告1.5万份,悬挂条幅200余条,刷写固定性标语180余处,散发宣传资料8万余份,散发宣传用品(笔、扇子、手提袋)3万余份,各单位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口号3000余条次,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掀起“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高潮。

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为确保督导工作收到实效,县扫黑办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的通知》,细化督导分工,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开展好全面自查工作,认真对照督查表的具体内容,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

据了解,在督导检查期间,各督导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检查相关文件材料等方式,了解各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传达了县扫黑领导组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有效提升了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水平。

(肖继旺 刘晶晶 李小康 贺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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