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新闻网首页  > 今日论点

治理城市“僵尸车”

□ 梁 瑜

2018年08月02日 10:35:33 编辑:

我市城市管理任重道远,停车难尚未解决,“僵尸车”又成为棘手难题。一些废旧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或三轮车,甚至还有轿车、面包车,被主人淘汰弃用后,丢弃在大街小巷、停车场以及小区内空地上,长期停放无人问津,就成为“僵尸车”。

“僵尸车”随意占道,不仅占据极为有限的公共资源,而且影响市容市貌, 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日益成为城市新垃圾。经走访调查,“僵尸车”以个体使用者为主,车辆所有人因处理违法、报废成本高等原因,宁愿将车弃置路边,也不愿走报废程序,导致“僵尸车”逐年增加。多数“僵尸车”属于个人财产,在处理这类车辆时, 职能部门也存在部分职权划分不清现象,往往面临无法可依、不敢处理的尴尬境地。

解决“僵尸车”问题,需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车主要形成自觉报废的思想理念。车辆到报废时间后,车主提高思想意识,主动报废。设立举报制度,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设立举报栏,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居民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最重要的,还在于完善追责体系,对随意遗弃车辆的车主追责,有效遏制“僵尸车”现象的发生。可由社区对疑似报废车辆进行统计,交警部门采集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查询比对车辆检验、事故、涉案等相关信息,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车主,通知车主前来处理。如果车主在规定期限内不挪车辆,可授权回收企业拖走并拆解,由此产生的费用从车主的回收补偿费用中扣除,同时将此情况与车主个人信用挂钩。拆解企业也应增加报废车回收价格,吸引更多的车主积极报废车辆,让报废车不再成为“烫手的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