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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兵 来自老百姓

——记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协管员白旭伟

2018年08月06日 08:54:36 编辑:

□ 本报记者 李雅萍

“过去我是一个兵,爱国爱人民;现在我还是一个兵,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我的职责。”白旭伟,一名来自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的协管员,一名曾经的老兵,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走出军营,白旭伟作为一名交警协管员,穿上了警服。他爱岗敬业,也十分珍惜自己作为一名交通警察的荣誉,每天按时上岗,认真执勤,为群众安全畅通出行默默奉献。“2017年4月6日,是我人生中值得铭记的日子。”白旭伟向记者讲述了那一天发生的故事。那天早晨,他像往常一样来到县城的益民桥附近执勤,益民桥位于县城蔚汾河景观道附近的主干线上,人多车多,他们只有两个人执勤,任务比较重。“上午10点40分,我同事王利军惊慌失措地跑来说,有人掉进河里了。正在疏导交通的我一听,顾不上考虑太多,立即跟随王立军跑去现场。”

当时清明节刚过,蔚汾河水异常寒冷,白旭伟顾不上这些,他一边往河边跑一边想,自己从小就会游泳,体质也没问题,先救人要紧。在蔚汾河景观道边上,当他看到在冰冷的河水中,一名女子露出两只手在拼命挣扎时,高度运转的大脑突然有了好主意:他边跑边解裤带,告诉队友王利军也解下裤带,同时向围观群众求助,准备结绳救人。

从执勤岗位到河边,白旭伟只跑了两分钟。他边跑边和队友商量救人计划,然后脱掉警服和皮鞋,纵身跃进了冰冷的蔚汾河水里。“刚下水,寒冷彻骨的河水让我有瞬间的不清醒,我赶紧使出浑身力气用力刨水,让自己保持清醒,并迅速游到了三四米外落水女子跟前,抓住她的胳膊。因为缺氧和气候寒冷,落水女子脸部已经严重变形,她还有救吗?我当时心里一凉,不过转瞬一想,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一定要把她拉上去!”

益民桥木栈道是最方便的上岸处,白旭伟手拽着队友吊下来的裤带绳索,在水中拖着落水女子游向栈道。短短三十米距离,白旭伟却感觉似乎用尽了一生的力气,皮带上带了水,怎么也抓不紧,好不容易到了木栈道跟前,队友买的绳子也拿过来了,但他却连给这位女子身上系绳子的力气也没有了。“一遍又一遍系绳,一遍又一遍滑脱,当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救人上去。”也许正是这样的信念,让白旭伟突然爆发出惊人的力量,终于固定住了落水女子的身体,让队友和热心群众把她拉了上去。

幸运的是,这名仅有23岁的落水女大学生由于施救及时,很快脱离了生命危险。当接到队友打来报平安的电话时,有泪不轻弹的白旭伟激动的落泪了。“作为一名警察,还有什么能够比得上救群众脱离危难更幸福的事吗?”

救人事件后,兴县公安局号召全体干警向白旭伟学习,他还被兴县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我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是路遇危难出手援救。我只是一名平凡的协警,履行了一名退伍军人应尽的职责,党和政府便给予了我这样高的荣誉和无尚荣光,我深感荣幸,也充满感激。”白旭伟说,“救人事件发生两个月后,恰逢习总书记视察吕梁,特别提到要把吕梁精神用在当今时代,继续为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如果说,我的行为算得上是对吕梁精神的弘扬,我认为是我身处的这块红色土地滋养的结果。我会继续传承红色基因,当好一名来自老百姓的兵,为群众站好岗放好哨,履好职尽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