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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60题⑮

2018年10月31日 09:17:56 来源:吕梁新闻网 编辑:成栢

四十四、政府各成员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三个结合”原则和边扫边治边建的要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认真完成好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1、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扎扎实实开展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要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在各自所负责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重点整治、专项治理活动,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3、要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依法治理、重点治理、系统治理等活动,配合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积极主动开展线索摸排工作,积极发现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和组织、纪检部门;

4、要通过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治理力度,不断完善治理方法,不断提高治理水平,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从源头上堵塞各种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5、要积极配合市扫黑办和宣传部门在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6、要完善考核机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对领导干部和所在单位年度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意识,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四十五、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途径有哪些?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积极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我市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接收各类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广大人民群众如有涉黑涉恶线索,可向市、县、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及政法机关、纪检检察机关、组织部门等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将认真对待,及时调查核实。各级各部门的举报方式、举报途径、举报平台已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张贴公告、散发传单、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版和发放公开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上述途径获取有关举报方式、举报途径、举报平台信息,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专门机关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