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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60题⑰

2018年11月05日 08:38:29 来源:吕梁新闻网 编辑:成栢

四十八、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奖励及兑现办法有哪些?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充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我市市、县两级均由财政拨款设立了专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奖励基金,具体奖励及兑现办法如下:

1、凡提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的,给提供线索者人民币20000元的奖励;

2、凡提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给予2000元的奖励;

3、公民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的,一次给予5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一次给予2000元的奖励;

4、凡提供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线索直接破案,在案件审理完毕,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并得到上级公安机关认定后,给予提供线索者人民币10000元的奖励;

5、凡提供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给予1000元的奖励;

6、公民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团伙头目、骨干成员的,一次给予3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一次给予1000元的奖励;

7、公民提供线索,经有关部门查核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一次给予10000元的奖励。

对于公民以各种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一经查实并经过司法程序认定的,依照上述奖励办法按照实际查证结果兑现奖金。举报人可凭有效证件至市、县公安机关领取。

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