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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环境保护领域问责典型案例

2018年12月07日 08:56:48 来源:吕梁新闻网 编辑:

1.汾阳市文峰街道办对“三黑一土”违法经营行为监管不力,工作失职的问题。2018年,文峰街道办对本区域内存在的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土炼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东关社区排查工作不到位,文峰街道办巡查不力、取缔不彻底,导致东关社区黑加油点违法经营行为未被制止,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文峰街道办主任王冠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武装部长段伟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关社区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武德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全员张富国、白惠兰被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交城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城西中队队员任志超对辖区内污染企业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8月,交城县环保局对交城县中惠农牧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排污,并要求监察大队城西中队对该企业进行督查。时任交城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城西中队队员任志超对辖区内企业不检查、不监管,致使该污染企业一直处于运营状态,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任志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启星等人履职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4月,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临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迟缓,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垃圾填埋场未建成渗滤液处理装置,环保考核不达要求等问题。时任临县住建局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启星、临县住建局工程股股长张永耀、临县新民污水处理厂的负责人林平,履职不力,工作不到位,对存在问题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10月,王启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林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永耀被诫勉谈话。

4.文水县城区环保所所长闫建斌因环境污染整改不力被问责的问题。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文水江岭铸业有限公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该企业对存在问题未能按时整改,闫建斌作为文水县城区环保所所长,对污染企业监督不力,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0月,闫建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兴县水利局河道站站长刘逸明对河道监管不力的问题。兴县水利局河道站站长刘逸明在任职期间,未认真落实省、市整改要求,对蔚汾河、岚漪河河道日常巡查力度不到位,巡查次数不够,致使河道因废弃物和垃圾倾倒受到污染,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刘逸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中阳县环保局副局长任建伟对污染企业不监管、不督促整改的问题。任建伟在担任县环保局副局长期间,对辖区内华润联盛苏村煤业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和华润联盛南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提标改造工程迟缓问题不督促、不监管,引发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任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中阳县环保局局长张玉平被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