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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抓监督 强化职能促发展

——兴县人大全面部署2019年工作

2019年03月08日 09:26:32 编辑:

□ 张明提

近日召开的兴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在认真回顾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对2019年监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强调突出重点、强化职能,全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是兴县全县上下团结实干、奋力前行,加快推进稳定脱贫的一年,也是县人大常委会开拓进取、扎实履职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持“以民为本、依法履职、务实创新、服务发展”的工作理念,坚持“专而精、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突出重点,在履职为民、推动发展上实现新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与县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紧紧围绕全县转型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重点工作。一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县委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抓住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关于批准《工业大道项目增资扩股的决议》《新城区控制性规划调整备案的决议》和《对全县范围内实施封山禁牧的决定》,及时把县委的意图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二是坚持党管干部、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合力营造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全年依法审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3批6人次,补选市人大代表1人次,实现了贯彻党委意图和尊重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规范工作机制,严格提请程序,坚持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到会介绍拟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拟任人员在常委会上作供职表态发言,提高了依法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宪法宣誓制度,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二是强化监督,在监督形式、监督实效上做到集中发力。常委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改革创新中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全年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2018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2018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三级人大代表调研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23个组成部门2017年依法履职和扶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2018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7年全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报告等32个专项工作报告,提出相应的审议意见和整改建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为切实提高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助力扶贫攻坚扎实推进,常委会采取工作评议的方式对23个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工作监督,对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转变作风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认真审查预算调整和支出变化情况,对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下达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作出关于2018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提高财政预算的均衡性和约束力,支持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把全面深化改革和脱贫攻坚的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人大立法安排,开展了对《吕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法调研,确保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能收到更广泛的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建议意见,为科学立法贡献力量。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了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住房、就业等民生领域的监督。配合省市人大对《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全市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全市林业重点工程和生态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全市档案馆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实施跟踪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服务代表,在保障权利、发挥作用上迈出新步伐。常委会着力在增强人大代表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上下功夫,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代表地位,维护代表权利,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注重提高代表素质,继续为代表订阅《山西人大》《人民代表报》等学习资料,畅通代表知政渠道。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外出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审议议题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加强互动交流,形成指导有力、协调有方、上下一心、衔接顺畅的生动局面。二是突出重点环节,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和意见。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和意见43件。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了整理归类,会同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逐一落实了办理单位,对代表建议完成的时间和程序提出了严格要求,有效提高了办理实效。截至目前,所有代表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是精准帮扶,在全面发力、夯实基础上求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助推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担当,精准发力,全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一是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坚持三级人大统一部署、整体联动,1000余名市、县、乡人大代表组成184个调研小组分别深入184个贫困村,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村社负责人及驻村干部座谈,走访部分贫困户等办法,全面了解全县扶贫攻坚工作情况,收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意见建议190余件,形成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二是按照县委安排,常委会班子成员对各自包联乡村及贫困户,通过积极宣传国家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拟定脱贫规划,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推动农业、金融、水利、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三是机关包联瓦塘镇裴家川口村和后彰和焉村。在2017年底整村脱贫的基础上,通过建设光伏电站、实施退耕还林、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养羊、红枣加工、劳务输出和环境卫生清理清洁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发展动力,稳定了脱贫成效,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坚实基础。

五是求真务实,在自身建设、能力提升上取得新成效。打铁必须自身硬。常委会注重在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全方位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有作为、有创新、有影响、有权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注重通过法定方式,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县委权威,始终做到与县委工作同向、目标同步。二是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集体讨论问题、集体作出决定、集体行使职权的人大工作组织原则,一切按程序办事,一切由会议决策,带头遵守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带头执行会议决定。三是加强干部教育活动。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开展,结合“三会一课”,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政治理论、新修订的《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政策和人大专业知识,不断提升党员素质和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为了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历年来制定的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形成人大常委会“一目录三手册”,指导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有序开展。五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国家权力机关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六是积极回应人民关切,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不断规范人大接访、办访程序,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2件次,接待上访群众280余人次,按照“分级负责,单位领办”的原则,及时批转并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兴县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两个机关”建设新要求,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为全面攻克深度贫困,实现兴县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要以学习贯彻新思想为着眼点,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作贡献。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将“大讨论”的要求贯彻到全年工作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握时代大势,围绕全县大局,主动对标一流,以改革创新理念谋划人大工作,在全县新一轮改革开放、经济转型、脱贫摘帽、乡村振兴和同步小康中,切实把责任记在心头、把担子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始终保持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做出新贡献。

二要以激发监督活力为切入点,在推进改革创新上再发力。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推动和支持政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计划、预算、审计、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禁毒等工作情况报告,对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民事执行、扫黑除恶、职业教育等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监督,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对产业发展、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项视察,继续开展对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监督,开展劳动合同法、环保法执法检查,启动财政预算在线平台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监督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推动依法行政、反腐工作、公正司法取得新成效。

三要以保障代表履职为着力点,在发挥主体作用上求突破。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全力为代表履行职权创造条件、提供支撑、当好后盾。进一步完善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分批次组织开展代表培训,引导代表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监督者。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履职考核、通报、激励制度。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大力宣传代表履职风采,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督办力度,不断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实效。

四要以适应形势要求为落脚点,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使人大及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完善常委会机构设置,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在实处,深入开展学习型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把作风建设抓在平常、严在日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驰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建设的整体水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的指导和联系,积极推动基层人大健全工作机构、补齐工作短板,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