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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应突出“四个到位”

□ 王宝明

2019年06月23日 08:52:42 来源:吕梁新闻网 编辑:

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公报指出,“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派驻监督应充分利用“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突出“四个到位”,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真正发挥“探头”“前哨”作用。

一、监督意识应到位

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派驻机构应准确把握监督职能定位,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将监督理念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及时更新被监督对象廉政档案信息,把纪律底线看住看紧、挺在前面,真正使廉政谈话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切实把监督责任履行到位。同时,要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真正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而提升派驻监督质量。

二、主动监督应到位

派驻机构应把握日常监督主动权,着眼于防范,严把监督关口,变事后被动监督查处为事前主动监督提醒、事中跟踪与防范,将日常监督打造为全方位的动态管理监督,拓宽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工作的预见性。尤其要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遵纪守法、作风家风、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有效监督,强化震慑警示,带动“绝大多数”,管好“绝大多数”。

特别是要紧紧抓住重大节假日、升学录取及婚丧嫁娶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刹住请吃、吃请风,杜绝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以帮助和挽救干部,减少损失和危害。

三、创新监督应到位

派驻监督应突破传统习惯性监督模式,做到创新监督、科学监督。落实“两个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派驻机构既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又要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应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法,建立跟踪重要业务、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等机制,为党组主体责任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派驻机构应与党组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形势任务分析,及时向党组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者突出问题,经常与党组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

派驻机构应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认清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认清管党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督促“第一责任”“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对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应及时亮起“红灯”,倒逼、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四、规范监督应到位

派驻机构应适应新时代,担当新责任,严格遵照党章和国家法律进行监督,监督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合法规范,程序严谨、事实清楚,经得起法律检验,实现日常监督精准化,能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理,正确定性量纪。

另一方面,派驻机构人员数量少,而监督工作涉及多个单位,每个单位的业务又不同,客观上形成了监督任务与监督人员不足的突出矛盾,所以,我们一定要克服困难,把规范日常监督作为派驻机构工作重点,同时应整合监督力量,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最大限度实现监督成效。

(作者单位:吕梁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