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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平安吕梁“防护网”

——我市大力推进平安吕梁建设综述

2020年02月16日 11:08:39 编辑:

□ 本报记者 王洋

踏着新时代的铿锵鼓点,迎接新征程的使命召唤。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政法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吕梁”为目标,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扫”字当头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全市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系列部署要求,从高处着眼、细处着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力攻坚,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捷报频传,一大批涉黑涉恶团伙土崩瓦解,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团伙35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团伙18个。累计抓获481人,刑拘439人,批捕338,破获刑事案件414起、行政案件11起,查扣冻各类涉案财产累计22.58亿元。检察机关起诉审结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审判机关一审结案率达94%,二审结案率达93%。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两个一律复核”和“一案三查”工作要求,涉黑案件“保护伞”查处率达42.9%,涉恶案件“保护伞”查处率达8.3%。全市组织部门共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398个、“三类问题”村260个,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101人,调整不胜任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58名,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升。

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时,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关于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涉黄刑事案件27起,刑事处罚31人,治安案件161起,治安处罚193人;查处涉赌刑事案件37起,刑事处罚48人,治安案件844起,治安处罚486人;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01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58人,缴获冰毒、吗啡等主要毒品5734克、咖啡因14223克,确立部、省目标案件各1起,查处行政案件1003起,新发现吸毒人员583人,强制隔离戒毒592人,社区戒毒374人。

以防为先 精心构筑治安防控“安全网”

能否有效防范于未然、坚决遏制违法犯罪,是衡量和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防”字当头,面对这一课题,吕梁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管控社会面。一是织密农村防控网,着力解决“治安防范不到位、矛盾化解不及时、风险隐患难预防、民生服务水平低”的问题,2019年在全市积极推行治安员、调解员、网格员“三员一身兼”工作模式。全市13个县(市、区)精心选聘了“一身兼”工作人员6662人,“一身兼”人员上岗以来,开展治安巡查、入户走访、化解矛盾、采集信息,发挥了一职多能作用,有效维护了农村地区的稳定。二是织密街面防控网,推动各县(市、区)按照人口在20万以下的县不少于50人、人口在20万以上的县不少于100人的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专职巡防队伍。目前实有巡防队员1024人,做到了对城区街面、大街小巷、城郊结合部24小时不间断巡逻防范,实现治安实时管控。三是织密视频监控防控网,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程可控、全时可用”的要求,统筹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管理、应用工作,全市累计投入建设经费6亿余元,建成一类视频监控点位11610个、二类视频监控点位46303个、三类视频监控点位55123个,初步实现了城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出入口、重点乡镇、重点农村、重点部位全覆盖,为吕梁构建成了一张“人防”与“技防”牢不可破的安全“防护网”。

源头治理 精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点小矛盾,积累起来可能就会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隐患。

完善多元化排查化解体系,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是健全调解组织。按照“六有、四落实”的标准,推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调解中心,政法机关信访接待室,医患、劳资、交通、住建等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50人以上企业矛盾化解和职工维权室。目前,全市共有各类调解组织3390个,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二是完善调解队伍。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司法局、中院、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按照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不少于5人,乡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3-5人,村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2人的标准,配齐配强县乡村调解队伍。目前,全市选聘调解人员9217人,其中专职1352人,兼职7865人,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863起,调解成功8833起,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三是创新调解方式。积极推行文水县“互联网+多元化解”工作方法,通过互联网,将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和职能部门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互联互通,实现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录入、统计分析、跟踪指导、办结反馈、经验交流、绩效评定、奖惩兑现全部网上运行,初步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19年,网上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71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2%。积极推行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工作,实行党委“牵头协调”、政府“财政支持”、值班律师“初诊”、政法单位“会诊”的立体式破解办法,全市律师接待上访群众2000余人次,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参与协调信访案件448余起,化解案件58起,出具法律意见书124份,对36案涉生活困难的信访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援助,为群众解决诉求、化解矛盾的机制进一步健全。

“枫桥经验” 着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如何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精细化”基层社会管理,是吕梁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

依托四级综治中心,实施全科网格服务管理。一是推进四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目前,市综治中心已上线运行,实行日巡查、周统计、月通报工作制度,对各县(市、区)每日上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全市13个县(市、区)中,除孝义市、兴县、方山县3个县级综治中心正在改造升级外,其余10个县(市、区)已按照“三大系统,六大功能室”的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公共视频监控全部接入县级综治中心。全市166个乡镇(街道)、3109个行政村(社区),已有135个乡镇(街道)、2032个行政村(社区)完成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四级综治中心的指挥部功能和实战化平台作用正在显现。二是实施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根据“地理布局、区域属性、人员相熟、便于管理”的原则,全市共划分了6648个网格,将政治安全类、社会治安类、矛盾纠纷类、公共安全类、民生服务类事项纳入网格服务管理,扩宽了“网格+”功能。6662名网格员积极发挥治安巡逻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安全预警员、村情民意收集员、基础信息采集员、便民服务员、重点人员和特殊人群帮教员、法治宣传员等“八大员”作用,对网格内“人、事、地、物、情、组织”等信息全掌握,共上报五大类信息176013件,处置152070件,处置率86.4%,初步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网中办”。

法律援助 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遇事找法”“依法维权”,法治理念似春雨浸润着老百姓的心田。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巩固办案的成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全面提升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为维护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年来,在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下,各县局在前期充分了解各乡镇(街道)书记的接访日、遇到的法律难题等基础上,安排具备相关专业特长的值班律师进行积极配合,当场提出法律意见并协助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在服务过程中遇有群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及时引导帮助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群体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自身最大优势,服务于民,便利于民,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法律援助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将这一项“民心工程”做实做优,切实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同时,狠抓援助质量,2019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我市成立了案件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同时,按要求挑选了执业五年以上,专业素质强、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案件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律师对各县市区援助中心按比例抽取的2018年已结民事案件进行评查后,形成详实的评查报告。对于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此次案件评查活动完善了我市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高标准、高效率、易操作的案件评查规范化模式。

2019年,我市案件总数2199,其中刑事1204民事981行政14。代书556份,咨询18726人次,受援人总数达21481人次。其中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76件,援助农民工1099人,挽回经济损失871万余元。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有109件,为农民工讨薪316万元;解答农民工各类咨询2300余人次,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农民工的广泛赞誉。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展望未来,我市将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为根本,为构建平安吕梁、法治吕梁、和谐吕梁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