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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举报专区

2020年02月20日 19:05:54 编辑:高晓强

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通“新冠肺炎疫情举报专区”,欢迎广大网民依法如实举报。为了保证您的举报尽快得到受理,请认真阅读举报须知,了解举报受理范围。点击“接受”进入举报页面,点击“不接受”退出举报。

吕梁新闻网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吕梁新闻网举报电话:0358-8222248

吕梁新闻网举报邮箱:llrbxww@163.com

一、受理举报范围

山西属地网站中出现的以下信息:

1、肆意发布涉疫情谣言、虚假信息的;

2、发布非法售卖、制售假冒伪劣医药物资或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相关信息的;

3、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

4、散布易造成社会恐慌和网民焦虑情绪的煽动性、行动性信息的;

5、自采自编涉疫情新闻类信息及擅自歪曲原意、篡改标题的;

6、假借民间公益募捐组织名义进行募集资金捐赠医院、物资、货源信息的;

7、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违规违法的情形。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二、注意事项

1、请您根据受理举报范围进行举报。

2、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4、请如实提供违法违规信息(附链接地址、截图等)。

5、提倡实名举报,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

6、请不要重复举报。

7、举报电话:0351-5236005,0358-8222248。

举报邮箱:sxwzblxxjb@126.com,llrbx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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