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市对党政领导干部领办环保督察 问题整改“回头看”进行专项督查

本报讯 (记者 罗丽 通讯员 田二提) 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力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领办突出环境问题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从2018年7月底至8月中旬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核查、检查反馈等方式对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干部领办环保问题整改事项“回头看”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重点围绕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领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列出问题整改清单中17位市级领导领办的34项领办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领办环境问题工作制度〉的通知》及各县市区上报的党政领导干部领导事项的进展情况。据悉,开展此次督查是对市县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吕梁市党政领导干部领办和企业法人领办突出环境问题工作制度》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治成效的一次检验,也是坚持以上率下,持续推动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级领导领办事项协调单位、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对已完成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是否达到标准,有瑕疵的立即督促整改单位进行整改,切实经得起检查;对正在整改的事项,要督促整改单位做到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到位,确保如期完成;对中长期整改的事项,要明确时间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