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农村村委会换届“六不能六不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村委会换届“六不能”主要是指有下列六种情形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竞选人):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未满2年的;
3、涉嫌“村霸”七种情形之一的;
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的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6、选举前不能按规定签订竞选纪律承诺书的。
村委会换届“六不宜”主要是指有下列六种情形的人员,不宜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竞选人):
1、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
2、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5年的;
3、信奉邪教、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5年的;
4、参与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5年的;
5、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以谣言、非法大(小)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6、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四十七、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内容有哪些?
1、公民发现或知悉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
2、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线索;
3、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等线索;
4、公民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简要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
5、其它有助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
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