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乡村振兴

加快推进农村人畜分离工程

□ 梁 瑜

我省是全国十三个牧区半牧区省份之一,拥有6000万亩草地、100亿公斤的玉米产量及其可饲养1.5亿只羊的副产品秸秆。尤其在我市山区,得天独厚的自然和气候优势,使畜牧业成为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成为我市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广大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肯定畜牧业发展取得成就的同时,必须看到,我市畜牧区大多数农村依然采用人畜混居的饲养模式,以交城畜牧区为例,实现人畜分离养殖的村只有5个,占比只有3.3%。人畜混居具有的负面作用显而易见:直接影响村容村貌,人畜共患疫病的风险高,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环境污染,由于农户散养,不能享受国家的倾斜政策和帮扶资金。

党中央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宏伟目标,实施人畜分离工程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提高饲养规模和效益的客观需要。我市推进人畜分离工程建设势在必行,应当以市为单位统一制定人畜分离建设规划,采用政府引导、村委组织、群众集资、财政补贴的方式,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高标准的畜牧养殖小区。力争实现所有农村全分离、全覆盖。

控制规模,标准化建设。采用因地制宜、规模适度的原则,由各乡镇根据辖区村庄的环境、户数、现有饲养量等确定养殖小区建舍规模,山区建设规模不宜超出牧坡草场载畜量。栏舍面积要规划一定标准,通道等公用面积控制在栏舍面积的20%以内。

合理选址,生态环保。养殖小区宜建在居民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优先选择荒山、荒坡和荒地,经过严格程序确定。养殖小区周边种植树木,与生活区自然分离。养殖小区内采取粪污农牧结合资源化利用,废水截污纳管或沉淀池处理,鼓励配套建设沼气工程,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零排放”,解决污染问题。

鼓励农户采用合作社的形式进行养殖,由小区统一管理,积极向上争取补贴资金的同时,逐步由零散、小规模饲养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