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丽 通讯员 田二提)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山西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环保案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快调查核实,借势借力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1月7日,汾阳市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群众反映“山西金塔山福利煤焦集团气味呛人”问题后,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该集团生产硫铵工段检修过程中,由于阀门密闭不严,导致氨气逸散,与群众反映问题相符。对此,汾阳市环保局于11月8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该集团立即对生产设备、管道进行全面排查、维护检修,减少物料泄露,消除安全隐患,拟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
11月7日,岚县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群众反映“山西省吕梁市岚县普明镇柳峪村运煤专线火车噪声扰民”问题后,岚县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查,岚县柳峪村民从2017年开始就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球团部铁路专用线噪声扰民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岚县环保局委托山西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铁路线柳峪段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该段夜间噪声超标,并于2018年8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同时责成普明镇政府与上访群众进行沟通,督促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合理安排运输作业时间,途经柳峪村段时,降低时速,减少鸣笛次数,确保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同日,岚县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群众反映“河口乡河口村泡沫板加工点冒黑烟、排污水且噪声扰民”问题后,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查,当事人宋某(河口村村民)在岚县本草溢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旁边修建厂房,并安装泡沫板加工机械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冒黑烟、排污水、噪声扰民问题。针对宋某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擅自违法建设泡沫板加工点,河口乡政府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对该泡沫板加工点采取了断电措施,并对所有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拆除清理。
11月9日,汾阳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群众反映“汾阳市杏花镇西堡村塑料包装厂生产过程产生难闻气味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后,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查,当事人所反映的融汇包装加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对此,汾阳市环保局、杏花村镇人民政府、电力公司对该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并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部拆除,厂区原料、产品全部进行清运。今后,汾阳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散乱污”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取缔一处,绝不给“散乱污”企业留有生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