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强化统计法治工作 依法开展统计调查

□ 国家统计局吕梁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邸彦明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保障”。加强统计法治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抓手,也是统计调查部门因时而动、顺势而为的应有之义。数据质量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是正确客观分析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进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的特殊时期,加快发展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第一要务,加强统计法治工作对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计法治工作。法,治之端也。扎实做好统计调查法治工作,既是党的十八大确立“四个全面”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从根源上、产生动机上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的釜底抽薪,更加是我们澄清统计调查行风,聚合起统计调查数据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最有力手段。而法之制也易,行之也难。如何才能开展好统计调查法治工作,护航依法统计调查,我认为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定位新时代。党的十八大确立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党的十九大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领导小组。当前的统计调查法治工作,正同其他行业法治工作一道,同步开启并进入了一个新时代。这恰好是我们借船出海,借风扬帆,积极推动统计调查法治工作,并实现其法治效力社会最大化的最有力时机。

抓住大机遇。随着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调查工作一系列指示批示讲话精神连续发力,和《条例》、《意见》及《办法》等新法新规陆续出台,统计法治出现密集创新创建期,社会舆论氛围愈来愈浓,突破故旧的舆论束缚,彻底改变过去错误的舆论导向正当其时。我们要努力看到和奋力作为,紧紧抓住抓牢这个大好的历史机遇。

普法重实效。首先领导要带头。国家调查队系统重视和加强了对基层县队领导的法治知识培训,邀请总队执法处业务骨干为他们讲课,这也符合要求领导干部要对重要工作、重点事项必须亲历亲为的精神。其次聚焦辅助调查员、乡镇统计站等执业群体,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讲法进课堂。作为各类培训必讲课,并积极建议争取进党校,扩大影响到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既要讲好《统计法》等正版原版教材,也要注意与实践事例结合,讲好调查人的故事,贴近生活,生动鲜活,以加深受众深度理解和长期强化记忆,勇做法上的“明白人”,切实做到时刻能够自警自醒和见微知著,防范无意无心触法犯法,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有效规避不必要的职业风险。

执法“零容忍”。努力学习和增强执法本领,克服本领恐慌,突破实践束缚;多下苦功、多作准备,重程序、重实据,减少行政风险;执法不商量,有效发挥震慑作用,“零容忍”办铁案,切实提高正面教育影响力引导力。

情法宜相长。实践出真知。继续采取好的经验做法,宣法在前、送法在常,充分发挥实践经验之长,不以处罚为目的,架通桥梁,直抵人心,情法相长。

二、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严防数据弄虚作假。统计调查数据弄虚作假容易滋生社会歪风邪气,不仅会扭曲事实真相,还会误导政府对社会形势、经济走势的判断,小则影响到民众生活、企业发展方向,大则影响到国家宏观政策调整,造成重大决策失误。这不仅严重违背了党的思想路线和党纪政纪规定,影响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致使政府统计调查职能不能正常发挥、政府统计权威下降、政府公信力受损、动摇统计发展基础,甚至潜在危害国家数据安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

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调查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不顾客观发展规律,在统计数据上动“手脚”、玩“猫腻”,最终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或者遭受党政处分,声誉扫地;或者损害群众利益,失去信任和支持。为此,国家统计局坚决推进依法统计,从立法、普法、执法、问责等层面,加大打击统计数据造假力度,推行了联网直报和“四大工程”建设(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统一的一套表调查制度、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平台、统一的联网直报系统),出台了《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暂行办法》,直接查处违法案件,实行公开问责、公开约谈、公开曝光的违法责任追究,有效地提高了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三、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当好党委政府参谋。要反对“数字虚功”,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当好党委政府的“智库”和“参谋”,以统计工作的实际成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生产统计调查数据是统计调查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统计调查信息的需求与日俱增,同时对统计调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数据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加强统计调查法治工作,就等于牵住了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牛鼻子”,通过统计执法巡查检查、行政约谈、普法宣传等手段,持之以恒地抓好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搞准搞实统计调查基础数据,严谨科学加工核算,依法依规公布统计调查数据,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说服力和权威性。

统计调查数据是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准确科学的判统计调查数据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大前提。党委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判和决策很大程度上依于统计调查数据,这就要求必须把统计调查数据搞准确、搞清楚,进而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统计调查部门一不直接管人,二不直接管企事业单位.要管好统计调查数据的生产关、核算关和发布关,保障统计调查数据安全,通过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组织好、抓好源头数据生产,充分保障第一手统计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一般来讲调查对象向统计调查部门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调查资料,往往是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这是最主要的统计违法行为产生原因。但从近年来看,也存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职业操守不强等导致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高。同时,不可忽视的是,极少数党政领导干部为了所谓的政绩,有关部门的成绩而给统计部门施加无形的压力,强令、授意、暗示或者默许任意篡改、编造统计调查数据。在这种压力和被动局面下,统计调查部门要用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打击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做好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解释工作,使其自觉增强统计法律意识,真正打造企事业单位自主合法经营环境,从根本上改善统计调查部门的外部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