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也将更大,项目更多。在加强扶贫开发资金管理的同时,更要科学合理使用资金,保证精准投入扶贫资金。
一方面要强化扶贫资金投入,全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走”的思路,坚持任务、责任、资金、权力“四到县”的原则,出台切块到县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切块到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正向激励作用,研究提出指导财政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办法措施,提高扶贫资金使用针对性和有效性。
另一方面做好扶贫资金整合工作。支持贫困县建立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抓手,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统筹协调推进各类扶贫项目,努力提高脱贫攻坚的整体效益。
为保证资金使用效果,还需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建立与扶贫项目审批权限相适应的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明确市、县、乡三级的责任和权力。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程序。
严格执行财政扶贫项目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工作、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和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