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大生态:让吕梁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我市全面构建大生态发展格局综述

□ 本报记者 穆佳妮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先天条件不足,是山西生态环境建设的难点,同时由于产业结构单一,发展方式粗放,使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任务更加艰巨。他要求山西要“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我市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把大生态建设作为“十大战略举措”之一,坚持造林绿化和扶贫增收相结合,深刻剖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从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入手,以制度改革创新为引擎,经过一年多的扎实苦干,吕梁的生态环境得到深层次的净化洗礼,吕梁的山川面貌得到全面改善,大生态的发展格局正在加速形成……

实施生态林业扶贫

实现增绿增收双赢

我市宜林荒山多、贫困劳力多、积压苗木多,为破解林业生态建设与扶贫攻坚结合不紧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坚持一个战场打赢脱贫攻坚和生态建设两场硬仗,持续开展植树造林,以岚县为试点,推开合作社造林管护模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建立起造林绿化新机制,深入推进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林业生态建设工程。2018年,我市共完成荒山造林103.7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28.1万亩。退耕还林涉及104个乡镇1087个村42.3万人,人均可增收1787元,其中贫困户15.9万人,贫困人口可增收1836元。

落实森林管护机制,吸收贫困人口参与管护。目前全市共有森林管护员6348人,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管护员4896人,占管护员总数的77%,人均可获得工资性收入6000元以上。利用全市1400多万亩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按照“县管、乡建、站聘、村用”的原则,严格贫困管护员占比不得低于60%的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的办法,对不能胜任森林管护任务的管护员坚决予以劝退,全部新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优先选聘本村本乡镇的贫困户。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新增森林管护员岗位1000个,管护资金1108万元,全部选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

落实合作社造林机制。重点推进造林合作社升级版“党支部+合作社”,已改建和新建148个,全市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达到1301个,吸纳社员34579人,其中贫困社员27135人,基本实现造林重点区域村村都有合作社。采取常规造林工程全部由“合作社+农户”承揽,重点区域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专业队+合作社+农户”的生态造林模式,确保所有造林任务都有贫困户参与。先后举办培训班10期,对全市合作社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财会人员以及森林管护员和病虫害防治检疫人员共计2200余人进行了统一培训。各县(市、区)积极开展以实操技术为主的培训,共培训13700余人次。2018年,全市有1232个合作社通过议标承担造林任务148.06万亩,参与造林的务工人数27067人,其中贫困群众19936人,人均可增收6000元左右。

积极落实资产性收益机制。积极探索林业资产性收益机制,2017年在岚县、兴县、临县、石楼启动了试点工作,通过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采取“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进一步盘活资产和资源,实现公司、村集体和农户三方共赢目标。岚县将退耕还林工程、野生沙棘林改造纳入试点,实行退耕还林地、集中连片的野生沙棘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按照群众自愿、公开公示原则,农户将自己的林地经营权、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委托村集体进行流转、折股量化,以股权的形式入股造林企业,由企业出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组织贫困户参与野生沙棘林改造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管护,形成了“企业+村集体组织+合作社+退耕农户”的新机制,实现了资源激活、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荒山增绿、集体经济破零“五赢”。

实施生态立市战略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的讲话一针见血,为我市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指明了方向。2017年以来,我市坚持以环保倒逼经济转型发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坚持以环保倒逼经济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大力度改造提升煤、焦、铝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大数据、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在2017年置换煤炭产能254万吨的基础上,2018年退出煤炭过剩产能60万吨,关停淘汰小火电机组4.8万千瓦,淘汰焦化产能102万吨。推动孝义鹏飞、金岩、金达等一批煤焦化项目提档升级、污染物排放综合利用。先后举办了“数谷吕梁·智赢未来”大数据产业推介会、世界酒文化博览会等系列招商活动,引进转型项目30多个。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2017至2018年投资近20亿元的吕梁市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余12县市城区集中供热覆盖面达到90%以上;在去年完成煤改电、煤改气和清洁取暖工程130050户的基础上,又安排10万户清洁取暖工程建设任务,已完成9.3万户;全市35家焦化企业13家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112家火电、钢铁、化工、有色、水泥企业,完成改造106家;市区“禁煤区”达到100平方公里;取缔露天烧烤摊点168户,改为燃气炉和电烤炉226户,餐饮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861户、停业57户;134个建筑工地基本实现了“六个百分百”,规模以上69个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对市区209国道市区段实行三轴以上货运车辆绕行交通管制等等。

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市1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7年以来,全市新建污水管网109.3公里,改造雨污管网69.93公里;各县(市、区)共划定禁养区250个,禁养区面积共1573平方公里,140户规模养殖场以及文峪河上游散养密集区的15户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比例达到90%以上。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力度。对自然保护区内27个违法违规项目实施了停产、关闭措施;投资1.64亿元,开工建设了10个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交口县对2座露天煤矿进行了生态环保综合治理,孝义柳湾煤矿共投资3500多万元进行矿山生态项目建设;高阳煤矿共投资3955万元,开展矸石山生态恢复治理;水峪煤矿北矸石山历年治理投资累计2000余万元;离柳集团矸石山治理累计完成投资1200余万元,矿山生态项目投资1460万元。这些项目到2019年6月份可全面完成,生态面貌将得到进一步改善,逐步实现生态景观区功能,成为人们旅游休闲的好场所。

推进制度改革创新

建立生态长效机制

为把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效落到实处,我市采取了一系列超常举措,多管齐下,为建立生态治理长效机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计划,在全社会形成了抓环保、治污染的浓厚氛围。

强化部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市人大制定颁布了关于防治扬尘污染、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多项条例;市政协组织了污染防治专项调研;市发改委启动了《吕梁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比重;市环保、林业、文物等部门对探矿权采矿权建设项目用地与各类保护区重叠情况进行了联合核查,确保不与各类保护区重叠;市国土局对各类自然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和国家风景名胜区内现有矿业权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全部办理了退出避让手续,在各类保护区内一律不予设置新的矿业权;市林业局针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问题,成立督查组多次开展违规项目清理专项巡查督导等等,全面贯彻落实“管地方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

加大考核督察问责力度。市政府与13个县(市、区)政府签订环保重点整改工作任务责任状,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在责任制考核中的分值。2018年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中,生态建设和资源环境设定分值共21分。市纪委牵头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问责了一批环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责任人。

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紧紧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由市委书记、市长牵头抓总,制定了《吕梁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领办突出环境问题工作制度》,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头领办环保重点工程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事项,以上率下,推动了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和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先后制定印发了《吕梁市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吕梁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吕梁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吕梁市区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和《吕梁市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吕梁市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方案》等8个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了《2018年吕梁市环保攻坚行动计划》《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吕梁市区控污净水增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吕梁市严厉打击“土炼油”死灰复燃六条措施》《吕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吕梁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初步建立了一整套推进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

通过近年来的大力度推进,深层次整治,我市生态环境实现了根本性好转,大生态的发展理念正在深入人心。2018年吕梁市区优良天气250天,全省排名第二,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大生态战略的实施是我市生态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相信在全市人民群众的不断努力下,吕梁的山会更绿,水会更清,天会更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