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乡村振兴专刊

要让进城农业转移人口“留得住过得好”

□ 梁 瑜

城镇化建设既是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当前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在当前经济新常态的形势下,走城镇化道路更是加快我市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定的矛盾和问题。有的农民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农民进城后,失去了土地这一最稳定的经济来源,而衣食住行的费用却大幅增加,特别是农民在就业方面处于劣势,造成了一部分进城农民生活困难。

有的农民游离城村之间,导致管理困难,生活模式转变,形成融合困难。农民进城打破了原有村组格局,农村村民瞬间转变为社区居民,一些长期存在的农村生活习性不能很快转变,加之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及综合素质不高,进城农民一时难以融入城市生活环境。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让农村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系统部署,周密安排。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逐步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城市转移人口的落户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真正让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要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社保、保险等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降低“门槛”,降低缴费比例,降低缴费基数。积极探索和建立进城农民社会救济和保障体系,对进城农民中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户”“五保户”,由民政部门列入城镇救济对象实行救助,列入城镇低保范围,按照城市居民标准予以保障。

积极开拓多种安置途径。补偿、安置、就业是事关进城农民切身利益的三大问题。要改变当前以货币安置为主的安置模式,重点着眼于生产安置,在项目建设征用土地时,要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问题,在项目规划之前予以统筹考虑,做到征地与补偿同步,组织培训与指导创业相结合,确保进城农民的后续发展。

建立完善的进城农民再就业培训机制。强化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和校企联合培训,切实提高农民择业就业能力。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让进城农民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企业用工需求,提高农民进城就业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