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发布吕梁市 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第2号)要求和市重污染天气气象会商研判结果,我市1月12日可能会出现一次重度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1月12日0时至24时延续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同时继续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预警期间,各县(市、区)要自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及督查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积极应对工作;每日16时前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胡桂荣

联系电话:0358-8234317

报送邮箱:llshjyjzx@163.com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