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 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 (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吕梁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1月13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解除。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