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交城县法院 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本报讯 (记者 刘子璇) “法官,真是谢谢你们了,本以为工资没希望了,没想到在新年前我们还能领到拖欠的工资。”在交城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领到执行款的农民工,一遍遍激动地说道。

2018年12月31日,交城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全力出击,为37名农民工成功追回劳动报酬213669元,并于当天在执行指挥中心以现场转账支付的方式汇款到37名农民工的账户,有力打击了“老赖”拒不执行的行为。

据了解,37名农民工原是交城县某水泥有限公司的职工,该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至2017年5月。2017年11月初,水泥公司停产放假,尚欠3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1万余元。农民工多次催要无果,就工资支付事宜向交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2018年1月31日交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待被申请人水泥全部销售后支付农民工工资。但被申请人并未按调解书执行,万般无奈之下,37名农民工向交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接到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经依法网络查控,将会查封、扣留其名下的存款、房产等资产。但被执行人仍找各种理由推脱。

面对拒付款的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加强了对其名下财产的查控措施。最终,执行法官依法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原材料和机器设备,并告知其负责人拒不履行将面临刑事责任,该负责人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把全部案款交至法院账户。至此,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