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第5号)通知,我市本月将有5-6次重污染过程,为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3月5日起持续保持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状态,避免预警频繁启动。

预警期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自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及督查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积极应对工作;每日16时前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胡桂荣

联系电话:0358-8234317

报送邮箱:llshjyjzx@163.com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