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精准脱贫

抓好农业产业化扶贫工程

□ 梁 瑜

我市“8+2”农业产业化实施以来,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参与农户达到10万余户,直接带动近25万人实现了稳定脱贫,户均增收9000—15000元,人均增收2300元以上。事实证明,农业产业化已成为我市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

当前,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还处在上马阶段,增收效应也处于发展阶段,亟待进一步扶持巩固,全市各部门、乡村对“8+2”政策已经有了深入了解,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日益增强,势头越来越大,正应趁热打铁,大干快上,推进“8+2”农业产业化步步升级。

探索适合我市地域的多元化经济作物,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依托龙头企业继续大力推广高粱、花生的集中连片种植,探索引进适应种植、养殖、加工的新品种,比如对花生、红薯、养鸡、中药材等进行引导培植,通过辐射带动,延长产业链条。

进一步强化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完善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用地用电、道路交通等扶持政策,逐步增加农产品加工扶持资金,扶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和基地建设。

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加快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积极引导和培育一批科技水平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专业市场;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引导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整体质量;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的中介服务组织和农产品物流基地。

优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帮扶企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企业基本条件。从政策和资金上向农业产业化企业倾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氛围。放宽市场准入,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业产业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