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交口县纪委监委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守好纪律红线

本报讯 (记者 王涛)近日,在广泛吸收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后,交口县纪委监委经过充分酝酿,决定率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并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纳入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案件范围为依法由县监委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决定公开审判的适宜组织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组织实施分三个步骤:一是甄选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案件,根据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甄选发生在干部群众身边、社会影响大、适宜组织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二是明确庭审现场活动组织程序,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县人民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按照因岗施教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案发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部门干部职工旁听庭审。三是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大会由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身边教训逐一进行反思剖析并作表态发言,反思剖析要分析案发原因、查找风险漏洞、提出整改措施。同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交口县纪委监委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全县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积极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不仅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守好纪律红线,真正达到以案肃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治未病”效果,而且通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把庭审现场变成业务培训的实战课堂,推动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不断健全,有效提升了自身执纪执法水平,增强了反腐败工作合力,为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