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吕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委第七轮巡察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至12月31日,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根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地区扶贫领域易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问题和线索。其他不属于这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各巡察组的巡察单位和举报电话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