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乡村振兴

市委常委所在部门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

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连日来,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等市委常委所在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交流学习体会,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学习贯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11月11日,市委政法委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意见。会议指出,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对全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大决策作出全面部署,为我市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举措。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学通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做维护制度、执行制度的表率。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全力做好维护安全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政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11月15日,市纪委监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并对学习贯彻作出部署。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理解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以有力有效的监督确保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各项制度创新。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从严从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1月11日,市委组织部召开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会议强调,组织部门承担着抓全局和抓自身的双重责任,必须发挥带头作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聚焦各项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继续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任务,全力推进“三基建设”工作,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11月11日,市委宣传部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宣传战线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全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全会精神,及时转发中央主要媒体重点报道和重要文章,坚持网上网下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组织力量攻关,用吕梁视角、吕梁实践回答重大理论问题,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要深入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宣讲,用全会精神凝聚人心、增进共识。

11月11日,市委办公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1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迅速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全会精神上来,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不断强化法院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带头执行制度。狠抓审判质效均衡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站式”建设、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和涉诉信访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在司法工作中切实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为吕梁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更加高效的司法保障。

11月12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做到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主题教育、提高思想境界、推动检察工作相结合,以学习促思想促工作,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要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履行检察机关 “四大检察”职能,继续扎实做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深入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清廉检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