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民主与法治

聚焦时代新命题 谱写人大新篇章

□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刘振国

图为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现场。

图为代表们正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论断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形势下的新定位、新使命、新任务,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凸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功效。

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中,吕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能够做什么?应当怎么做?这是党和吕梁人民交给我们必须完成的一道重大课题。

在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市委书记李正印代表党委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六个坚持”从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完胜脱贫攻坚、高质量转型发展、美丽吕梁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开展新时代吕梁人大工作描绘了“施工图”。

要把“施工图”变成“实景图”,变成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幸福图”,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要以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为指引,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把加强立法聚焦到改革发展所需上,把开展监督聚焦到重大决策部署上,把讨论决定事项聚焦到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更好助力吕梁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级人大代表要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将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与“吕梁精神”所蕴含的“精神力量”,融合到履职实践中。

具体到实际工作中,要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履职为人民。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人大的应尽之责,为民履职是人大的天然使命。

我们要把讲政治这杆旗高高地竖起来。讲政治不是空洞的,是非常具体的。于人大而言,讲政治就是讲国家大局、讲人民利益,其核心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地位,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积极维护国家的政令畅通和团结统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最大的政治,也是人大工作的终极目标。我们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三篇光辉文献”,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不断强化“一句誓言、一生作答”的行动自觉,制定出台《关于常态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熔铸在脑海里,体现在行动上,守正创新、积极作为,切实把根本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劲动能。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市委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经得起历史检验。

作为人大工作者,必须明白人大的血脉在人民、根基在人民、力量更在人民。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以人民企盼为导向,忠诚担当、履职尽责,在增进人民福祉上用实劲、办实事、求实效,在保障改善民生上出实招、出硬招、出新招,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别是在民生改善上要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树立法治思维,强化“一线”担当。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政权架构的重要一环,是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

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全民战“疫”,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这历史性的关键时刻,必须坚持用“法”度量和引领人大工作,聚焦改革发展主题,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按照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紧依靠代表,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凝聚人心,勇于担当、依法履职,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吕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必须以更高水准的立法促发展、保善治,坚持发挥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优势和独特作用,以创造性的、变通性的立法推动吕梁高质量发展,以“小切口”解决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打出立法“组合拳”,审议出台河道管理条例、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行法规草案起草人大、政府“双组长制”,完善立法咨询、立法评估等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丰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吕梁实践。探索建立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动态跟踪和主动报告制度,加快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推广,着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必须以更富实效的监督助力转型综改行稳致远,聚焦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找准人大监督与全市大局的结合点,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监督权,做到正确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努力为全市发展聚力聚智聚心。要树立以结果论英雄的鲜明导向,把“问题不解决,监督不停步;不见成效,决不收兵”的理念深入贯彻到监督工作中,一年接着一年干,决不让任何一项工作在人大“烂尾”,决不让人大工作成为高开低走的“稻草人”, 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基础。加强自身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的前提和基础,是人大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保证。因此,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着力构建内和外顺、富有活力、运转规范、成效明显的常委会自身工作新格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体现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贡献人大力量。

要持续转变作风,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三零”示范单位为抓手,有计划、按步骤、分层次组织实施,以良好的作风保障常委会各项工作高效开展。要加强日常管理,树新风、扬正气、抓落实、创一流,坚决克服庸、懒、散、漫等不良风气,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新表现,以新气象、新面貌、新变化营造常委会积极向上、奉献付出、和谐融洽、团结协作的干事创业氛围。

要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以追求高效率高质量履职为目标,健全科学合理、务实高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切实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激励人,对不适应时代、不符合实际的内部制度,要及时修订。要主动担当作为,务必履好职尽好责,强化全局观念,凝心聚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守法纪底线,谦虚谨慎、行之有规,真正把市人大常委会打造成运转高效、落实有力的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

要强化队伍建设。为政之要,唯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要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的培训,加强对机关干部、人大工作者的培训,不断强化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将多兵少”“年龄偏大”“编制偏少”等结构性问题,要规范干部管理,向管理要效果;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工作中发现干部、挖掘干部、选出好干部,重用埋头苦干的干部,重用拼命实干的干部,不让老实肯干的吃亏,不让诺诺连声者占先,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营造风清气正、充满正能量的机关氛围,让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真正脱颖而出。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植于中国“土壤”, 最能够体现人民的根本意志和利益,最能够实现国家治理的高效率,具有显著的优越性;“凝聚精神力量,迸发奋斗激情”,新时代弘扬“吕梁精神”,就是要继续为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发扬制度优势,弘扬精神力量。吕梁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的胜利召开,取得的丰硕成果,必将激励389万英雄人民在新的征程上信心满怀地谱写新的历史篇章,谱写新的吕梁英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