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法治专刊

交城交警大队 严把车辆出行安全“源头关”

本报讯 7月8日,交城县交警大队民警组织客运、出租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严把车辆出行安全“源头关”。

该大队要求企业自查自纠,检查客运车辆动态管理、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客运、出租企业进一步完善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安全检验、交通违法处理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民警还要求企业对客运、出租车辆的灭火器、逃生门、灯光、轮胎等设备是否达标做出具体检测要求,企业要组织好意外发生后快速逃离的方法宣传和教育。当天,该大队还与客运、出租企业负责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秩序股民警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和事故多发路段分布等情况,阐明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