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丽) 10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振国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晋军、李俊平、郭卫民、刘凯,秘书长刘雁斌及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吕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讨论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有关事宜;讨论了补选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事任免及其它事项。
刘振国强调,通过立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事关城市文明形象,要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和监管,加大公共交通的投放力度,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刘振国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从科学的角度保护好管理好古树名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专人专项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条例出台后能够有效实施、长效管理。
刘振国要求,各有关人员要精心组织,严谨有序做好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会务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