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经济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三部《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 (记者 刘子璇) 12月9日,《吕梁市河道管理条例》《吕梁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卫民,秘书长刘雁斌出席。

据了解,《吕梁市河道管理条例》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吕梁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指出,2020年,吕梁市地方立法成效显著。市人大常委会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持续发力,先后起草、修改、审议、通过了三部地方性法规,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实现了新提升、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成就。会议强调,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宣传、注重协调配合、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在条例的落实上下功夫,出实招。要尊崇条例,维护条例,将对条例的尊崇转变为一种实实在在的法治实践,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有力推动吕梁“依法治市”进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