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民主与法治·10期

让代表建议“落地有声”

□ 付跃生 陈玲容

近年来,双池镇由于移民村及镇区外沿街道居民沿河而建,导致大量的河道生活污水排污负荷过高,雨水和生活用水直接排放到双池镇河道中,群众苦不堪言。得知这一呼声后,县人大代表王双义提出了“关于加快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改善区域水环境的建议”。建议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县人大的督办下,承办单位住建局立即实施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投资8830万元,建设了占地24亩的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1公里(主管网8公里,支管网13公里),处理能力近期6000吨/天,远期1万吨/天。当年8月份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年底建成完工。

在县人大向代表征求建议办理满意度“回执卡”时,王双义对该建议办理情况投出了“满意”票。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协调性很强的工作。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交口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各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把代表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此建议的办理过程正是各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交口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制定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流程,从建议的提出、承办单位的明确、处理意见的确定、见面答复的要求、处理方案的落实等方面做出详细要求,特别是在与代表的沟通交流上,要求承办单位与代表坚持“三见面”( 即:办前向代表了解提出建议意图,办中邀请代表参与、交换办理思路和办理措施,办后当面答复代表)的办理原则,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提高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同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定办理方案、定工作制度、定分管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的工作责任制……规范的办理流程、严格的责任落实,使承办部门从单纯追求“满意率”,变为提高“办成率”,而“办成率”的提高,又保证了代表的“满意率”。切实改变了过去代表建议办理不及时,质量不高,不与代表见面沟通,不当面答复代表等现象,使“提”“办”双方良性互动,做到了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办理建议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真正实现了建议办理与部门工作的两不误、两促进和代表、群众“双满意”。

通过一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推动全局问题的解决,最终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功不可没。为抓好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实行了“三督查”方式(即:代表建议交办后15天左右,督查办理工作开展情况,是否与代表进行了见面,了解了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在承办代表建议2个月左右督查办理进展情况;在承办代表建议3个月之后,督查办理结果,以及是否以文件形式当面答复了代表)。督办中,采取视察调研、召开督办会、听取汇报、定期开展“回头看”“背靠背”了解真实情况、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法,利用重点督办、集中督办、现场督办、面对面督办、电话督办等形式,随时了解掌握办理进度,对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点建议严格实行分管领办、跟踪督办、对口催办、代表参与办理工作机制,推动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有效办理代表建议,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方式。可在实际工作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议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交办时“推来推去”、办理时“拖拖拉拉”、答复时“自说自话”、考核时“敷衍了事”等。为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效率化,交口县人大常委会经过多次调研和论证,先后制定完善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实施监督办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办法》《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评选办法》《代表优秀建议评选办法》等制度和“一考核”(即:组织专人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一测评”(即:在每年人大例会上,组织全体代表对上年度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办理事项和办理结果公示等机制,从建议的承办、督办到答复、反馈等各个环节都形成一套规范的办理程序。在制度的约束下,代表所提建议件件得到有效落实,办结率逐年提高,办复率每年均达100%。

此外,为优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提升建议办理工作效率,交口县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搭建了“代表建议直通车”和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平台,拉近了代表与选民、代表与政府之间的距离,为解决民生问题开辟了绿色通道,为民意传递架起了直通桥梁,真正实现了建议传递“直通”、办理答复“直通”、督查评价“直通”,切实提升了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性、公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