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是什么
林长制是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山西省委、省政府针对我省总体上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生态产品短缺的现状,建立的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简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绿化彩化财化同步推进、增绿增景增收有机统一,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森林资源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抓手,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奖惩严明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咬定青山不放松,一代接着一代干,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不断开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为打造绿色吕梁、生态吕梁、美丽吕梁提供坚强保障。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责任到人
●坚持保护优先、 系统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
●坚持依法治林、改革创新
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增、三防”(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覆盖率、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35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 73.5%,湿地保护率达到56% ,资源综合保护能力显著提高,宜林荒山荒坡实现基本绿化,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体系。
到203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42%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42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4.5%,湿地保护率达到65%, 基本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生态质量效益更加显现,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督查检查
严格考核奖惩
加大资金保障
深入监督宣传
主要任务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任务由各级林长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制,严控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禁牧、休牧和轮牧制度,严禁在新造林地、未成林地、封山育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放牧,在天然草原、高山草甸等区域严禁休牧期放牧和轮牧区超载放牧。严格落实天然林和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加快建立健全地方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探索制定地方性草原生态补偿制度。
(二)加强灾害防控力度。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推广应用科技新手段,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强化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提高防灭火能力水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应急除治体系建设。重点防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有害生物入侵,严格控制有害生物成灾率在3.5‰以下。严格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保护和修复,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大力开展国土绿化。积极落实省统筹安排的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部门(系统)绿化,构建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国土绿化新格局。把生态建设、发展林果产业、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把绿化、彩化、财化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科学选种,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后续管护,提升山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积极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创新国土绿化新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全方位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拓宽经营渠道,使其成为森林保护、经营、利用的主要力量,带动贫困群众长期稳定脱贫增收。
(四)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注重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阔针混交林,增加森林系统稳定性。推广优良乡土珍贵树种,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国土绿化质量。科学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改造、退化草原修复和未成林抚育管护,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加快林区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路网密度,打造智慧林区。推进经济林示范园区建设,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种苗花卉、用材林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森林资源经济效益。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资产性收益。推进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提高草原资源利用效率。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质押贷款制度,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建立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索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扎实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落实商品林保险政策。
(六)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确保每块林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及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加强森林草原执法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联席会议、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案件移交、信息共享、检验鉴定、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和破坏林区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做好森林督查、森林资源年度清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提高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水平。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