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根治欠薪迫在眉睫。我们人社部门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牵头部门,必须从六个方面强化措施,保证所有农民工春节前领到工资,愉愉快快回家过年。
一、强化政治站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也多次作出批示,强调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重大而独特的贡献,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2020年是根治欠薪问题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特别是国务院颁布了《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条例》,是依法治欠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也明确要求,要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也将根治欠薪有关工作纳入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范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楼阳生书记多次批示,强调要关注农民工讨薪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动态请零。林武省长批示要求,切实解决好农民工欠薪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2020年,省委、省政府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我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省委开展了“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根治欠薪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这一系列动作,都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于根治欠薪的决心。
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有近年来治欠保支工作打下的坚实基础,我们要坚定信心,带着对农民工兄弟的深厚感情,敢于面对挑战、敢于担当作为,真正扛起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政治责任,锲而不舍,真抓实干,全力确保根治欠薪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利用各种网络、媒体继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工作,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要悬挂标语、主要路道广告视频要有宣传内容,在建工程项目工地既要有悬挂标语、更要把《条例》宣传手册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劳资专管员的《条例》培训,让他们学习政策、理解政策、运用政策,切实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创造条件。
三、强化考核工作。2020年,省委、省政府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省政府对市政府关于2020年工作已经开始考核,将于春节以前结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系统地做好考核准备工作。要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市县两级必须对当地在建工程项目,按照省定标准再排查再整改,保证全市120个在建工程项目“五项制度”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人社部门起牵头作用,发改、财政、住建、公安、城管、水利、能源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各自的考核准备工作,对于因工作疏漏导致考核减分的单位主要领导,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责问责。三是市县两级必须保证不出“硬伤”,防止因欠薪发生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和舆情网络事件,一旦发生处理不当将对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一票否决。四是必须保证我市2020年考核继续留在第一方阵,2018年我市在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位列第一,2019年考核也名列第一方阵,2020年一定要继续保持优势,争取得到“三连胜”。
四、强化查处案件。在这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中,对接到的投诉举报以及国家、省转办的案件线索,及时予以处理,决不能拖着不办。要畅通来人、来电、来信以及媒体、网络等多种诉求反映渠道,做好值班接待和应急值守,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受理的投诉举报当期案件,要严格按照“三个清零”要求,进一步提高案件解决效率,简化工作流程,缩减案件清零期限,从严从快办理欠薪案件。对案件复杂、办理难度大的,当地政府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短期内予以解决。
五、强化失信惩戒。要进一步加大典型欠薪案件社会公布的频次,重大案件随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要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对欠薪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真正形成不愿欠、不敢欠的良好氛围。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部分县至今没有进行过一次社会公布,没有公布过“黑名单”,但据调查这些县拖欠工资还比较严重,希望这些县必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公布违法案件,并受到严肃处理。
六、强化组织领导。要明确分工,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欠薪问题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处理本行业的欠薪问题。市治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从现在开始建立和落实“双周报”制度,及时向市治欠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地和本行业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把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