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防控的“哨点”作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做到疫情防控“十必须”“十严禁”。
一、“十必须”
1、必须执行预检分诊制度;
2、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首报负责制;
3、必须做好就诊人员及陪护人员信息登记,落实发热患者“一人一诊一室”管理;
4、必须做好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工作;
5、必须落实发热诊室日报告制度;
6、必须规范清洁消毒工作;
7、必须严格医疗废物管理;
8、必须严格发热诊室隔离区域设置;
9、必须严格医务人员防护措施;
10、必须向辖区居民科学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严禁”
1、严禁未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口罩人员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严禁未测量体温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严禁未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严禁不询问行程、居住史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严禁医务人员未经培训上岗执业;
6、严禁虚报、瞒报、漏报、谎报发热患者信息;
7、严禁未设置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留诊发热患者;
8、严禁村卫生室给发热患者出售发热药品、输液和一推了之或简单告知;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发热诊室;
10、严禁违反医院感染等疫情防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