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

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5日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鸿所作的《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吕梁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扣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市委聚焦“六新”突破、打造“九大基地”、建设“五个吕梁”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化落实检察工作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努力为我市“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