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丽 通讯员 冯慧平) 今年以来,根据《山西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是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职责,增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特别是抓好今年第一季度部门预算批复的时间节点,做好本单位首批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开,为持续推动全年采购意向工作开好头,做到不遗漏、不延误,确保所有项目都能够及时全面地公开采购意向。二是狠抓采购预算编制,遵照“应编尽编、应列尽列,编实列细、名实相符”原则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同步同时编制和列明政府采购预算,明确采购需求、细化采购品目、落实采购政策,准确、完整、详实地编列采购预算。三是切实推进意向公开,按季度对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在相关媒体进行更新。四是加强对全市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的要求,将采购意向公开的数量、比重和时效等作为主要指标,对各县、各部门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全面创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