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通讯员 杜雅洁) 高价收购银行空卡,开通U盾、网银价格还可以更高……看到网上、朋友圈出现这样的信息,千万别心动,背后张开的可能不仅是陷阱,更可能是法网。近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出售自己及他人银行卡的王某、赵某某、程某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提起公诉。
2020年8月份,王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做兼职赚钱的广告,便按照广告所留的电话和对方取得联系,对方表示收购一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给王某500元。王某为获利就办理了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的两套卡出售给对方。对方以介绍费利诱王某,让其介绍他人卖卡,王某便联系赵某某并承诺给其好处。赵某某为获取利益先后介绍程某某和其他人多次卖卡。经调查,王某、赵某某转手出售的程某某的工商银行卡被电信诈骗团伙使用,卡流水金额达1700余万元。
据该院检察官介绍,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而非法贩卖银行卡、电话卡是此类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银行卡内含有大量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不仅会给持卡人带来诸多麻烦,严重者还将被法律追究连带责任。该院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应提高警惕,加强安全用卡意识,切勿买卖银行卡,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犯法网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