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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张海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确定吕梁市市花市树议案的说明》,审议了该项议案及说明。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决定“月季”为吕梁市市花,“国槐”为吕梁市市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