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立足平凡岗位 践行司法为民

□ 离石区马茂庄村调解委员会主任 崔林有

自2000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我自觉把个人的事业与群众的利益、基层的稳定以及全村的发展紧紧地融合在一起,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平凡岗位,恪守职业道德,践行司法为民。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中,我借鉴“枫桥经验”,结合马茂庄村实际情况,以“创和谐社会、建稳定新村、保平安离石”为目标,“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警民联调大结合调解,做到了矛盾苗头“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努力将各类矛盾发现排查在基层、控制化解在萌芽,牢固构筑村级矛盾调解第一道防线。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千余件,涉及金额一千多万元,调解成功率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协议履行率达100%。涉及纠纷类型有邻里宅基地纠纷、建筑采光纠纷、水路纠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打架斗殴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在许多年前,我是从事蔬菜批发生意,由于信誉度高、诚实经营,在城区蔬菜批发界人缘很好,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2000年的一次村民委员会选举,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让我成为一名村级民事调解员。在农村,民事调解工作千头万绪,出力不讨好,有时甚至会给自己惹上一身麻烦,邻里不和、婆媳矛盾、打架斗殴,看着是小事,处理不好会酿成大祸,有人说这项工作是一颗烫手的山芋,但是我不顾家人、朋友的反对,毅然抛开蒸蒸日上的蔬菜批发生意,踏上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征程。我深知,既然从事了调解工作,就应该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一往无前,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功成一行,我时刻提醒自己不断学习,熟悉法律、苦练内功。为了使自己成为民事调解的行家里手,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要有时间,我就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民法通则》、《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调解技巧,经常与山西小郭跑腿、民生大接访取经。

同时,我还订阅了《山西法制报》《人民调解》等报刊杂志,以便找一些现成的例子进行分析,提高自己在这方面的认识和应对能力,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对一些案例的剖析,渐渐地,我的政策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通过十几年的摸索学习,我总结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做到“四心五勤”:即真心实意为村民排忧解难,公心公正对待纠纷双方当事人,热心民调工作、耐心化解群众纠纷;调查问题多走动腿勤,解答问题多沟通嘴勤,排查取证多记录手勤,发现问题多观察眼勤,处理问题多分析脑勤。确立“五心标准”,信心、热心、耐心、公心、诚心。讲好“五种调语”,安心话、风趣话、圆场话、劝和话、希望话。炼就“五种功夫”,即:听功、问功、记功、答功、劝功。培育“五种能力”, 总结报告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处置能力、学法用法能力。学会“五种方法”, 冷却降温法、褒扬激励法、证据展示法、换位思考法、模糊处理法。

村里的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在村干部身上,作为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的我,以我的真心和宽容,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架起了党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村里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一名调解员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我都会尽心尽职地及时化解。把调解作为一件乐事,在村里,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解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恶化,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把和睦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以心换心,以党心换民心。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余年来,先后受到中央、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多次表彰,个人工作先进事迹被省市区各类新闻媒体多次报道。

3年前,在城建部门一次施工过程中,村民郝某被李某的铲车撞倒,导致腿骨粉碎性骨折,后虽经治疗,其走路时仍然可以看出腿脚不灵便,而且车主对其不闻不问,致其积怨难消。郝某带领家里老少20余口到李某工作单位堵塞大门,严重影响了该部门正常工作的开展。我得知此事后,迅速联系到郝某,告知其行为会触犯法律,引来牢狱之灾,将其积极劝返。同时又联系李某,对其说明事情,晓以厉害,让其积极筹资赔偿,这样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也有利于消除对其工作单位的不利影响。经多次协商,一个星期后,这件遗留3年的问题终于以李某赔偿郝某70万元的结果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