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全力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幸福吕梁
群众文明素质高一分,城市的形象就美十分。
人们夸赞一个地方好时常常说“山美水美人更美”,这里的人美即是指文明之美、素质之美。可见,创建文明城市最核心的是要“人美”,人美才是真的美。
提高群众文明素质是个老话题,也是个新问题。说其老是因为一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群众文明素质已经得到较大提高;说其新是因为新时代、新变化,对群众文明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明确提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幸福吕梁要着力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提高群众文明素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因素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让每个吕梁人都成为幸福吕梁的文明使者、生动代言人。
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要加强教育引导。教育是提高文明素质的总抓手,要坚持全民行动、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深入持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让优秀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像和风细雨渗入人的心田。教育引导还要善于从群众的吃、住、行、游等身边事抓起,扎实开展好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文明市民教育行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勤俭节约、崇尚科学的现代生活方式。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传承红色基因,推进“吕梁精神”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全市各级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多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最美吕梁人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让广大市民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文明洗礼。
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要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推进移风易俗,要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讲究方式方法,本着文明节俭、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不与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相抵触的原则,作出具体规范。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给群众做出好的示范。如带头抵制封建迷信、大操大办、天价彩礼、奢侈浪费等陈规陋习,带头响应殡葬改革,实行文明祭祀,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还要做好保障工作,在深化殡葬改革的同时要加快建成建好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墓地等,以解群众后顾之忧。
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要约束不文明行为。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随地吐痰、乱扔乱倒、交通违法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我们就要用法治和制度来“硬约束”,要严管重罚,倒逼市民文明行为和良好习惯的养成。要尽早尽快科学编制文明市民守则、市民文明行为公约,制定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等,让守则、公约、规范发挥威力,约束不文明行为。
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要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立志于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所到之处,彰显了理想信念、爱心善意、责任担当,群众深受感染。全市各级要把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完善激励褒扬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打造成吕梁文明城市创建的一张亮丽名片。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广大群众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是直接参与者、也是直接受益者。全市各级干部要自觉带头并积极动员群众,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吕梁人,齐心协力,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