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涛
李高峰是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作为一名“80”后法官,成功参与并主办了我市有史以来最大的金融风险案——联盛破产重整案。联盛破产重整案是山西最大的金融风险案,是我国最大的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案,也是我国化解金融风险和担保链风险、实现企业“平稳重整、涅槃重生”的成功案例。
善于学习 敢于担当
如何把联盛重整这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子办好,对市中院来说是极大的政治考验、法律考验。
省市两级法院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协调组,提供组织领导保障。省高院充分发挥层级优势,从太原中院、大同中院抽调两名破产业务骨干充实合议庭力量。市中院配齐配强合议庭成员,抽调李高峰为该案的主要承办人,并组织李高峰等联盛重整专案人员到深圳、南京、苏州等地学习取经。
在中院裁定立案受理后,联盛集团面临两种命运,一种是破产清算,一种是破产重整。前者企业解体、资产拍卖、职工失业、极可能引发区域性社会动荡;后者可能恢复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实现企业价值的再生再造,获得新生。李高峰通过外出所学先进做法结合我市本地实际,建议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主动担当,确定通过合并重整促成联盛涅槃重生。
大胆探索 勇于创新
联盛重整案涉及职工与债权人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保证人等利害相关方众多,如何平衡众多债权人利益、安置职工、化解担保链、维护社会稳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李高峰和他一同办案的同事只能顺应形势,解放思想,开山拓荒。
按照省委省政府创造性提出的“综合运用现金受偿、转债转股方式清理债务”总体重整思路,市委、市政府,市中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经多方论证,创造性提出“联盛归全体债权人所有、由选择债转股的债权人经营联盛、用联盛经营所得偿还联盛债权”“全额保护20万元以下小额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重整思路,一举打破制定联盛重整计划草案僵局,为各表决组一致高票通过联盛重整计划草案打下坚实的政策法律基础。
针对涉联盛保证人多、担保金额巨大的情况,李高峰又提出“重签担保协议为主、诉讼追偿为辅”的思路,并在联盛重整计划中专门作出安排,在基本清理联盛近600亿元债务的同时,基本斩断250多亿元债权的担保链,同时解决32家联盛系公司破产困境与9家涉联盛担保企业破产风险,有效维护了吕梁乃至山西的社会稳定、化解了潜在的区域金融风险。
胸怀大局 心系使命
“从小父母、老师就教育我要有家庭责任感、集体荣誉感、社会使命感,要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要有崇高的理想,为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做贡献。参加工作以后,单位还是这样教育我们。一开始,总觉得这些东西很虚、离我们很远。到后来,渐渐明白,我们每一名政法干警立足自己的岗位,做好本分,履职尽责,就是坚定理想信念,就是服务中心大局,就是践行初心使命。”李高峰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联盛重整涉及企业32家、债权人1 800户、职工14 000余人、农民20 000余人、债务近600亿元、审计资产260多亿元、担保债务250多亿元,重整期间部分煤企还在生产运营。李高峰和同事们处理的事务一是面广人多,二是金额巨大,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不会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就没有“20万元以下全额清偿”这一利民举措。
“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我们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就很难守住纪律规矩底线,我们就可能沦陷,走向人民的反面。”谈起办案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李高峰感慨万千。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对李高峰和他所承办的联盛重整案给予高度肯定。杨泽民说:“联盛重整案前前后后历时5年,是全国最大的破产案,从中央到省委都高度关注。李高峰作为案件主办人,能从头到尾把这个案子拿下来,非常了不起。人一辈子能办这样一件大案就足以载入吕梁法治史册。联盛重整案在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有效盘活企业,保住职工饭碗,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该案成功办结意义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