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洋
“怀着对公安工作的热爱与执着,始终以满腔的热忱投身公安事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与自身履职尽责有机统一。作为一名党员,为公安事业无私奉献、勇往直前,始终以严谨求实、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不断前行。”刘一坚定地说。
2007年,刘一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兴县公安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法制大队大队长,兴县公安局公职律师。从警多年以来,刘一荣获个人三等功三次,授予个人嘉奖一次,被山西省委政法委评为山西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在荣誉面前,他不骄不躁,奋发进取,努力工作,用自己的模范行动,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带动身边的每一个同志,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位群众。
从警以来,刘一参与办理各类案件387起,其中不乏暴力犯罪集团、信访领域违法犯罪等社会面影响较大的案件。
特别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刘一作为兴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的一员,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工作中,他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细致收集线索,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先后侦办过多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破坏生产经营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秩序,在兴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当前,随着对公安执法工作要求得越来越严格,有一些办案民警还有些不适应的地方,个别民警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还有不理解的地方,认为法制大队是在挑刺、找毛病,对此,刘一结合具体案情认真地进行解释,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案件审核环节,同时主动找到办案人员,进行耐心的讲解,帮助办案人员解决问题,还多次会同办案人员一同进行调查取证,既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又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办案民警对案件审核评查的抵触情绪,最终赢得了执法办案单位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刘一深知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提升,首先要把全体民警的执法能力素质提升上来,为此,他多次组织形式各样的培训,并通过考试的方式,促使培训取得实效。同时在兴县公安网主页开通“法制之窗”专栏,及时更新公安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件,方便全局民警查阅。
此外,刘一还特别注意收集基层民警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编纂了《兴县公安局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指引》《兴县公安局打击信访领域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指引》,为兴县公安局扫黑除信访维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受到了全局上下的普遍好评。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9年度的执法质量考评中,兴县公安局跃居全市公安机关第二名,彻底扭转此项工作在全市公安机关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使兴县公安局的法制工作步入了发展提升的快车道。
这些成绩的背后,无不浸透着刘一对法制工作执着的汗水。
“我给自己制定了学习要求,每天固定学习至少两个小时,即使加完班再晚也要坚持,都要通读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商经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多个学科,还通过了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法律执业资格证,成为了兴县公安局公职律师,多次受到市、县公安机关的邀请讲授执法规范化课程。”刘一说。
“我将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牢记人民警察训词精神,继续在平凡的法制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诤诤誓言。”刘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