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通讯员 高海燕) 近日,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柳林县人民检察院科学调整办案工作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安全合理有序地开展司法办案工作,做到战“疫”防控不松懈,司法办案“不隔离”。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应当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等。但在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下,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居住地均在贵州,且其中一人为黄码人员,无法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办案人员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微信平台向案件当事人告知了权利义务,告知其认罪认罚的权利以及后果,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利用微信视频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通过这些人性化的措施,一举多得,减轻了群众诉累,提高了司法效率,保证了依法办案。
据悉,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以来,该院面对既要减少人员聚集,又要保证案件依法及时办理的新要求,不仅借助微信平台及时告知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还运用“钉钉会议”等网上工作平台,对拟作不起诉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听证,通过听民声,解民忧,暖民心,以公开促公平,释放最大的司法善意,保证了检察工作与疫情防控两兼顾,生动地诠释了三个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