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丽) 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振国主持,副主任张耀峰、梁志锋,秘书长张建国参加。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讨论并通过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规定;讨论并通过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实施方案。
刘振国强调,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是我市人大系统的一件大事,会议出台的《实施意见》有20余项创新举措,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学习好、贯彻好会议精神是我们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机构要按照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责任分解方案明确的“任务书”“路线图”,切实担负起应尽责任,及时细化任务,制定相关制度,深入推进落实,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
刘振国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代表服务保障,依法维护代表权利,为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创造有利条件;要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开展活动;要加强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改进调研方式,增强调研实效,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