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主任会议

刘振国主持

本报讯 (记者 王洋) 12月1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振国主持会议,副主任张耀峰、刘继隆、梁志锋,秘书长张建国参加。

会议讨论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讨论了拟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的相关报告及草案,并原则同意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讨论了《吕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草案)》;讨论了拟提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讨论表决的人事任免事项;研究讨论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刘振国指出,各相关工委要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审议意见印发后,要采取视察、调研、座谈等方式推动意见有效落实。特别是市委关注的关于乡村振兴和森林覆盖率两方面的工作,人大要持续跟踪问效。会议期间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做好消杀和后勤保障工作,提供良好的会议环境。对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的报告、草案要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做到严谨严密、条理清楚、逻辑清晰,确保有序高效完成好各项会议任务。

刘振国强调,开展述职评议是人大对任命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部署。要高度重视述职评议在强化人大监督力度的重要作用,完善机制程序,做好组织领导,确保评议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