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林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决定,柳林县鑫禹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柳林县李家湾集中供水站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柳林县鑫禹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存续,柳林县李家湾集中供水站将予注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柳林县李家湾集中供水站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柳林县鑫禹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接收承继。原柳林县李家湾集中供水站各债权人可依据本公告,向柳林县鑫禹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张权利。 特此公告 柳林县鑫禹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柳林县李家湾集中供水站
二0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